来源: 江苏省摄影家协会 根据2013年10月在江苏省摄影家协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上通过的《江苏省摄影家协会章程》有关规定,经主席团研究决定,制定本细则。本细则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申请人基本条件
凡提出加入江苏省摄影家协会的申请人,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六周岁; 2、赞成江苏省摄影家协会章程并由本人提出申请。 3、需是江苏省摄协所属市摄协和团体会员单位的会员。
第二条 申请人业绩条件
申请人的业绩条件为积分制。积分为5分以上(含5分,其中必须有3分以上为江苏省摄协相关条件)者,可以提出入会申请。具体积分规定为:
一、从事摄影创作的申请人: 业绩条件分值(5分制) A-1在江苏省摄协主办的全省摄影艺术展览或江苏省摄协联办的摄影展览中获金奖。 5分/件 A-2在江苏省摄协主办的全省摄影艺术展览或江苏省摄协联办的摄影展览中获银奖。 4分/件 A-3在江苏省摄协主办的全省摄影艺术展览或江苏省摄协联办的摄影展览中获铜奖。 3分/件 A-4在江苏省摄协主办的全省摄影艺术展览或江苏省摄协联办的摄影展览中获佳作奖或优秀奖。 2.5分/件 A-5在江苏省摄协主办的全省摄影艺术展览或江苏省摄协联办的摄影展览中入选。 2分/件 A-6在江苏省摄影家协会网站举办过个人作品展或由江苏省摄影家协会理论委员会组织过个人作品研讨会。 4分 A-7经江苏省摄影家协会推荐参加具有国际影响的影展并获奖,或受国外著名摄影机构邀请在国际交流中举办个展并具有良好影响。 4分 A-8在江苏摄协团体会员主办的团体会员届别展或多个团体会员联合主办的届次展中获金奖 3分 A-9在江苏摄协团体会员主办的团体会员届别展或多个团体会员联合主办的届次展中获银奖 2分 A-10在江苏摄协团体会员主办的团体会员届别展或多个团体会员联合主办的届次展中获铜奖 1分 说明: 1、同一件作品多次获奖、入选、发表的,只计算一次分值(分值不同时按最高分计算)。以组照形式获奖、入选、发表的作品,视为一件作品。 2、获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等同于获金、银、铜奖及入选。 3、作品获得国外重要大展、大赛铜奖以上奖项和在全国性各摄影媒体、报刊发表作品的,视具体情况作为申请人业绩的参考要素。 二、从事摄影理论研究的申请人:
业绩条件分值(5分制) B-1摄影文章获江苏省摄协文艺评论奖金奖 5分/篇 B-2摄影文章获江苏省摄协文艺评论奖银奖 4分/篇 B-3摄影文章获江苏省摄协文艺评论奖铜奖 3分/篇 B-4摄影文章获江苏省摄协文艺评论优秀(入选)奖 2.5分/篇 说明:
“摄影文章”指摄影理论、评论、史论、创作体会、作品点评、器材点评、技术探讨等文章,但不包括摄影简讯、消息等新闻体裁的稿件。文章不少于800字/篇。
三、从事摄影教育的申请人:
业绩条件分值(5分制)
C-1在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从事专职摄影教育工作,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3-5分 C-2在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从事专职摄影教育工作,具有中级职称5年以上。 3-5分 C-3获摄影专业硕士以上学历。 3-5分 C-4在培养摄影人才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并成绩突出,在业界具有一定影响力。 2-4分 四、从事专职摄影记者、图片编辑或摄影图书出版的申请人:
业绩条件分值(5分制) D-1在媒体从事专职摄影记者、图片编辑或从事摄影图书出版等专业工作,具有相关专业副高以上职称。 3-5分 D-2在媒体从事专职摄影记者、图片编辑或从事摄影图书出版等专业,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连续工作5年以上。 3-5分 D-3参加江苏省摄协统一组织的高级摄影师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成绩合格者。 2.5分 注: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仅表示达到申请入会的条件,并不作为必定入会的资格。
第三条 报送材料与申请程序
1、报送材料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需真实、有效、规范。具体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凡具备上述基本和业绩条件,并自愿申请加入江苏省摄影家协会的个人,均须按要求填写《入会申请书》;
(2)从事摄影创作的申请人,应提交本人拍摄的作品8件(10英寸,背面标注作品名称),不少于800字的摄影文章一篇(主题和是否发表不限),作品获奖、入选、发表等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3)从事摄影理论研究的申请人,应提交获奖、发表、入选等有效证明材料;
(4)从事摄影教育的申请人,应提交单位开具的任职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职称证明和其他有效证明,并提交关于摄影教育的不少于800字的摄影文章一篇(主题和是否发表不限);
(5)从事专职摄影记者、图片编辑和图书出版的申请人,应提交单位开具的任职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职称证明和其他有效证明,并提交有关业务且不少于800字的摄影文章一篇(主题和是否发表不限);
(注:在申报纸质材料的同时须提供所有材料的电子文件。)
2、申请程序
通过江苏省摄协所属市摄协和团体会员申报的申请人应由两名江苏省摄协会员介绍,并在材料上签署意见后亲笔签名,再将材料送交所在地区和行业的团体会员,由团体会员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统一送交江苏省摄协办公室。
第四条 审批程序
1、江苏省摄影家协会办公室负责接收和审核入会申请材料;
2、江苏省摄影家协会办公室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条件组织初审,由主席团审批。
第五条 入会手续和会费缴纳
1、申请人的入会申请被批准,需按要求办理入会手续并缴纳会费后,成为江苏省摄影家协会会员。江苏省摄协将及时为其发放会员证;
2、连续5年未缴纳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江苏省摄协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终止其各项会员权利,收回会员证,并在江苏省摄影通讯、江苏省摄影家协会网上公告。
第六条 本细则经江苏省摄影家协会主席团会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属江苏省摄影家协会。
江苏省摄影家协会 201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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