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宣发〔2015〕10号《关于申报推荐宜兴市2014年度阳羡文学艺术奖作品的通知》(如下)的精神,摄影家协会会员获奖材料(获奖作品精放10寸、获奖证书复印件、填写《宜兴市阳羡文学艺术奖申报推荐表》)在5月13日前报协会(人民剧院东三楼,电话:87903494,联系人:小李),协会汇总上报文联,逾期不候。请相互转告。
宜宣发〔2015〕10号
关于申报推荐宜兴市2014年度 阳羡文学艺术奖作品的通知
宜兴日报社、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文联: 2014年,全市文艺工作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生活,深入群众,勇于探索,积极耕耘,创作了一批反映时代精神、宜兴风貌,有一定影响、受到群众喜爱的文艺作品,为繁荣宜兴的文艺事业,谱写中国梦的宜兴篇章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根据宜宣发[2015]9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14年度阳羡文学艺术奖作品申报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申报推荐对象和范围:具有宜兴户籍或长期工作生活在本市的文艺人士,在2014年度(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创作(含发表、演出、播出、展览等)并在地市级以上获得一定奖项的原创艺术作品(含文学、音乐、舞蹈、戏剧、曲艺、书法、美术、摄影和广播电视文艺作品、民间文艺及网络文艺作品等),在国家级文学刊物发表、全国性展览展出、省级以上广播电视台播出的文艺作品。
二、作品条件及要求 申报推荐条件参照《宜兴市阳羡文学艺术奖评选办法和实施细则》(宜宣发[2015]9号文件)。作品要求: 1、思想内涵深。能够深刻反映时代精神,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具备较高的社会价值,能发挥教育人、引导人、激励人的积极作用。 2、艺术水准高。充分发挥各艺术门类的独特优势,做到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的高度统一,具有强烈的艺术吸引力和感染力。 3、地方特色浓。选择的题材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反映宜兴地方特色,体现陶都精神风貌,为全市人民所喜闻乐见。 4、社会反响好。作品问世推出后,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得到了权威机关的认可,产生了促进宜兴发展和提高宜兴美誉度的良好作用。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文艺工作者根据市阳羡文学艺术奖的评选条件,将2014年度(1月1日~12月31日)获奖(发表)的作品优中选优,填写推荐申报表并附作品原件或复印件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向各主管部门(宜兴日报社、市文广新局、广播电视台、文联)申报参评。 2、扎口推荐。报纸(副刊)类文学作品由宜兴日报社负责扎口推荐;音乐(歌曲)、舞蹈、戏剧、曲艺等文艺节目类作品由市文广新局负责扎口推荐;电视(广播)文艺类作品由市广播电视台负责扎口推荐;文学类、书画类、摄影类、民间文艺类作品由市文联负责扎口推荐。各扎口部门要将评选工作有关精神通知到相关单位和人员,避免误报、漏报,并在汇总审查把关的基础上,于5月15日前,将汇总表(电子文档)连同申报作品的资料报送至市委宣传部宣传科(联系电话:87986631),逾期作自动放弃。 3、评选表彰。市阳羡文学艺术奖作品评审委员会组织力量,对上报作品进行初审和会审,评定一年一度的宜兴市阳羡文学艺术奖获奖作品,对获奖作品给予通报表彰,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附件:1、《宜兴市阳羡文学艺术奖申报推荐表》(点击标题下载) 2、《宜兴市阳羡文学艺术奖申报推荐汇总表》(点击标题下载)
中共宜兴市委宣传部 201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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